为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仪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,确保基地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定基地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办法,规范基地仪器设备设施管理维修流程。
各二级学院在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或损坏后,需填写基地纸质报修单报修。报修单应详细填写报修单位、报修时间、报修人、联系电话、维修地点、故障设备或损坏设施名称、描述等信息,学院值班领导签字后报送基地办公室。
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发现故障或损坏后,由物业或基地相关人员填写基地纸质报修单报修。
基地办公室在接到报修信息后,需及时响应,与报修单位确认需维修事宜详情,并告知初步维修计划与预计到达时间。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响应,需提前与报修单位沟通说明。
基地办公室根据报修任务的紧急程度与技术要求,合理分配维修人员。紧急维修任务(如影响正常教学任务开展、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)应优先安排,并在接到报修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维修;非紧急维修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,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。
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,应再次检查故障情况,如与报修描述不符,需及时与报修单位沟通协调。在维修过程中,维修人员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维修工作安全、高效进行。维修完成后,维修人员应清理现场,保持环境整洁。
维修完成后,维修人员应通知报修单位进行验收。报修单位在接到通知后,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。验收内容包括故障是否排除、设备是否恢复正常运行、维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。若验收合格,报修单位在维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;若验收不合格,报修单位需详细说明不合格原因,维修部门应根据情况重新安排维修人员进行返工,直至验收合格。
基地维修部门需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档案,对每次报修的受理时间、维修人员、维修时间、维修内容、验收情况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。维修记录应定期进行整理与归档,以便查询与统计分析。
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
2024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