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与高新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,协调处理共建工作中的各项事务。
2.负责对高新区产业布局、企业发展状况、人才需求的调研,就产学研合作育人向学校提出意见、建议,负责产学研合作育人工作。
3.负责探索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,做好产业学院建设、校企合作办学等工作,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,形成专业、产业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良好局面。
4.负责协调处理基地运行中的各项事务。
5.负责基地资源配置整合的协调工作。
6.负责基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7.负责学校和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。